如果你需要购买磨粉机,而且区分不了雷蒙磨与球磨机的区别,那么下面让我来给你讲解一下: 雷蒙磨和球磨机外形差异较大,雷蒙磨高达威猛,球磨机敦实个头也不小,但是二者的工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矿石磨粉的需求量越来越大,传统的磨粉机已经不能满足生产的需要,为了满足生产需求,黎明重工加紧科研步伐,生产出了全自动智能化环保节能立式磨粉
人民法院报 7月12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气会,公布了矿业权民事纠纷十大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魏文超、审判长贾清林介绍了有关情况并回
14:41:18 来源:中国法院网 作者:翟广民 杨杰 案例:甲与乙签订了一份采矿权转让合同,合同约定甲将自己依法享有的采矿权以2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乙,并将自己
2021年12月18日 裁判要旨 矿山合伙企业转让全部合伙份额,系企业资产整体转让,只涉及出资人的变动,不导致采矿权主体发生变更。 案情简介 一、唐孝全、倪礼祥合伙经营沙
2023年5月7日 2008年8月1日,锡林郭勒盟隆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隆兴矿业)作为甲方与乙方于红岩签订《矿权转让合同》,约定隆兴矿业将阿巴嘎旗巴彦图嘎三队李
基本案情 2008年8月1日,锡林郭勒盟隆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隆兴矿业)作为甲方与乙方于红岩签订《矿权转让合同》,约定隆兴矿业将阿巴嘎旗巴彦图嘎三队李瑛萤石
2022年7月12日 综合上述案涉两份《部分采矿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中的约定可以看出,双方规避采矿权转让申报,以承包的方式实际转让采矿权的意图较为明显。
2012年09月19日 代理律师: 张聪 林平 法官解说 法官: 苏静巍 单位: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案是一起采矿权人对其所有的采矿权以及无权处分的林权,以企业资产整体
2022年6月15日 一、采矿权转让合同纠纷数据的总体情况 一、数据来源及研究方法 本报告以 Alpha 案例库为数据来源,以“采矿权转让合同纠纷”为案由进行检索。 经本所律师讨
2016年7月12日 据最高法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魏文超介绍,这十个案例涉及矿业权权属确认、矿业权出让主体资格的判断、矿业权转让合同中报批义务条款的独立性等问题,还
2017年2月20日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矿业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 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7年2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第1710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12月23日
2021年7月19日 本院认为,李永源通过与骆际田签订《股权转让合同》《补充条款》,采取转让股权、资产的方式,获得石万联办矿股权及相应资产,不存在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情形,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当认定合法有效。 案涉采矿权人始终是石万
2022年2月6日 采矿权转让是最直接的煤矿买卖交易方式,此种交易方式的优点是收购煤矿后,产权明晰、后续纠纷隐患少,缺点是需要经过行政审批,煤矿涉及到的行政主管机关比较多,需要审批的环节也比较多,耗时
2024年1月26日 此案例是2021年案例,是个人独资企业签订矿权转让合同纠纷中较为典型的案例。 在本案中主要有两个关键点:1)B公司在起诉时,原个人独资企业A铅锌矿已注销,由A公司承诺承担全部债权债务,在该情况下B公司应如何选择被告比较关键;2)个人独资
2024年1月18日 此案例是2021年案例,是个人独资企业签订矿权转让合同纠纷中较为典型的案例。 在本案中主要有两个关键点:1)B公司在起诉时,原个人独资企业A铅锌矿已注销,由A公司承诺承担全部债权债务,在该情况下B公司应如何选择被告比较关键;2)个人独资
2021年1月5日 根据《矿产资源法》第六条可知,法律禁止采矿权的擅自转让,已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转让采矿权必须获得批准。 本案,赵国忠等五人通过对外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方式处分金钢公司全部股权,看似为一般的股权转让,且采矿权证仍然登记在金钢公司名下,采矿权主体并改变。
2022年6月15日 一、采矿权转让合同纠纷数据的总体情况 一、数据来源及研究方法 本报告以 Alpha 案例库为数据来源,以“采矿权转让合同纠纷”为案由进行检索。 经本所律师讨论分析,综合考虑案例价值等因素,最终以 971 份判决为数据蓝本,进行深入剖析研究。 在确定
2020年8月25日 在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第123号中,最高院认为:“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须经审批管理机关审批,其批准转让的,转让合同自批准之日起生效。”故,对于采矿权转让合同而言,批准是生效的生命线。
2017年7月24日 当事人签订采矿权承包合同,约定发包人放弃对矿山的管理,除收取固定费用或者收益外不再履行作为采矿权人的全部法定义务,亦不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的,应认定为以承包形式转让采矿权。 学界通常认为采矿权系一种具有公权性质的私权,其因常涉国家
2024年3月8日 作者检索和梳理了涉及采矿权承包合同效力的11个判例,我们总结发现的裁判规则为:法院根据《承包合同》的内容进行区分处理,对依法成立的采矿权承包合同,法院认定为有效;对“名为承包、实为转让”的采矿权承包合同,法院认定为无效。 采矿权主体未
2021年3月9日 矿业权出租应当符合国务院规定的矿业权转让的条件。矿业权人在矿业权出租期间继续履行矿业权人的法定的义务并承担法律责任。第五十条 出租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矿产地的采矿权的,应按照采矿权转让的规定进行评估、确认,采矿权价款按有关规定进行处
2021年12月18日 柳振金、马敏奎主张本案属于企业并购协议纠纷,采矿权变更只是企业并购协议履行项下的一个组成部分即附随义务的主张与上述事实和法律规定不符,本院不予支持。 对上述争议问题,本书作者更倾向于认为矿山合伙企业转让全部份额不直接导致采矿权主
11:22 1 双方当事人就采矿权的转让签订的采矿权转让合同虽已依法成立,且受让人已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中的给付义务并投入资金进行开采经营,但由于相关的行政法规规定,采矿权转让合同需经矿产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生效。 而双方
2024年1月29日 此案例是2021年案例,是个人独资企业签订矿权转让合同纠纷中较为典型的案例。 在本案中主要有两个关键点:1)B公司在起诉时,原个人独资企业A铅锌矿已注销,由A公司承诺承担全部债权债务,在该情况下B公司应如何选择被告比较关键;2)个人独资
2017年6月20日 案例名称: 青海汇吉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周卫军与杜红亚、李占云等股权转让纠纷案 案例来源: 最高法院 (2012)民二终字第86号民事判决书 一、裁判依据: 《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
2021年1月29日 2矿业权转让与矿业公司股权转让的本质区别系矿业权主体是否变更。 若矿业公司股权转让未导致矿业权主体变更,则不属于矿业权转让,转让合同效力的认定不应适用关于矿业权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3违约金应否调整,应当对违约金与守约方的损失是
2015年1月28日 规则详解 ﹝中国裁判文书网:最高院最新裁判案例﹞ 1探矿权转让合同成立后,虽未生效,仍应继续履行 ——煤矿企业股权转让协议包含探矿权转让内容,一方后以未履行相关行政审批手续为由诉请解除的,法院不予支持。 标签:合同效力⊙采矿权转
2012年9月19日 本案是一起采矿权人对其所有的采矿权以及无权处分的林权,以企业资产整体转让的方式转让他人的案件,涉及对所签订合同效力的认定。 1采矿权包括中在企业资产整体中一并概括性转让时,转让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 我国《矿产资源法》第六条
2022年3月14日 1企业取得矿业权时是否符合矿业权转让规定的条件。如是否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采矿权探矿权使用费、采矿权探矿权出让收益,探矿权是否完成最低投入,矿业权权属是否有争议,是否达到持有期限等。 2核查企业取得矿业权时涉及的矿业权权属。
2020年2月25日 一、如何认定“以承包名义变相转让采矿权”树人律师经梳理各级法院裁判案例,整理法院对“以承包名义变相转让采矿权”的认定标准如下: 1、 采矿权承包合同的主要内容并非仅是对采矿任务的承包或对部分采矿经营权的承包,还包括对采矿权本身或矿产品等享有无条件控制的所有权及处分权。
09 矿业权合作合同未导致矿业权主体变更,合同有效 最高院:采矿权与探矿权转让合同效力典型案例实务要点:当事人之间签订《公司收购协议》,约定矿山企业全体股东将股权转让并过户给受让方指定的人,并约定收购对价、股权过户及资产移交等内容,因
2017年3月23日 03 采矿权转让合同未经审批,不影响报批义务的履行 采矿权转让合同未办理审批手续的,依法处于成立但未生效状态,但不影响当事人设定的履行报批义务条款效力。 标签: 采矿权 | 报批义务 |未经审批 案情简介:2014年,陈某与矿业公司签订采矿权转让
最高院:采矿权与探矿权转让合同效力典型案例 矿业权合作合同履行中,矿业权人未放弃矿山经营管理,矿业权主体并未发生变更的,不构成矿业权的变相转让。 10 探矿Leabharlann Baidu转让未履行,不导致矿山企业股权转让无效 矿山企业股权收购协议虽约定
2019年6月18日 原标题:案例 最高院:砂石等采矿证到期并不意味着矿权必然灭失 导读要点 砂石等采矿许可证延续登记的性质问题,法律法规规定不够清晰。 采矿许可证到底是采矿活动的许可还是作为物权意义上的采矿权登记? 砂石等采矿许可证到期是否就意味着采矿
2020年10月3日 当事人主张资产瑕疵占比较高是因为,较典型股权转让案例,在涉公司重大资产股权转让中,土地使用权、采矿权等往往构成目标公司100%的资产,是确定股权转让对价的重要考量因素,若该等权利存在瑕疵,将从根本上打破交易双方利益平衡,极大影响股权
2020年3月16日 采矿权转让条件与审批(附采矿权转让文件清单) 采矿权转让条件: 依据《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第六条转让采矿权,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矿山企业投入采矿生产满1年; (二)采矿权属无争议;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经缴纳采矿权使用费、采矿
2024年3月3日 关于矿山合伙企业合伙人转让财产份额是否需报批的问题,经分析最高法院相关案例,可梳理出裁判规则如下:若转让矿山合伙企业全部财产份额,则应履行矿业权转让行政审批手续(主文案例);但若转让矿山合伙企业部分财产份额,则无需报批(延伸阅读
2023年7月21日 案例五:目标采矿权尚未全部完成有偿处置,交易完成后双方因采矿权出让收益承担问题发生争议 戊公司系煤矿企业,2013年E公司拟收购戊公司股权。戊公司采矿权属于国家出资探明矿产地,已在2010年按照规定评估缴纳了采矿权价款。
2023年11月23日 采矿许可证规定的期限届满,也仅表明采矿权人在未经延续前不得继续开采相应矿产资源,采矿权人其他依法可以独立行使的权利亦仍然有效。 本案A公司逐年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取得案涉采矿许可证,而非一次性签订长期合同,系主要遵守当地行政惯例所
2017年2月20日 第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探矿权、采矿权等矿业权纠纷案件,应当依法保护矿业权流转,维护市场秩序和交易安全,保障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促进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 第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作为出让人与受让人签订的矿业权出让合同,除
2020年5月6日 勘查矿产资源,必须依法申请登记,领取勘查许可证,取得探矿权。国务院《探矿权采矿权转让 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是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的审批管理机关
2023年5月25日 案例索引 ①下甲介煤矿(阻却执行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再审申请人)根据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政策的要求被甲盛龙公司(第三人,被执行人)收购。 2013年8月27日双方签订的《协议书》,
2021年2月27日 一、裁判精要 矿业公司在进行股权转让时,致使其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或者矿业权的行使发生根本性的改变,在实质上导致矿业权主体发生改变的,则应认定为矿业权转让,该转让行为应当符合矿业权转让的法律规定。 如果矿业公司股权转让未导致矿业权主
2020年10月3日 涉土地使用权、采矿权等资产的股权转让案例 中,主张支付价款或履行股权过户的一方,一般会主张合同性质为股权转让,将该等意思融合于起诉的事实与理由。而主张合同性质非为股权转让的一方,一般主张合同性质应为土地使用权、采矿权
2020年1月14日 指导案例123 号 于红岩与锡林郭勒盟隆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执行监督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2019年12月24日发布 法院依此向相关主管机关发出协助办理采矿权转让手续通知书,只具有启动主管机关审批采矿权转让手续的作用
2022年5月30日 一、前言 在实践当中存在承租矿山后转让矿山股权的现象,在实务中采矿权转让与股权转让存在混同的可能性,为了明确的区分采矿权转让和股权转让的区别,在实务中更好的避免不必要的争议,特解析以下案例一探采矿权转让与股权转让的边界。 二、基本
2023年7月26日 矿业投资并购实务中,为查清目标矿业权是否存在矿业权价款(出让收益)缴纳问题,尽职调查中应重点关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核查目标采矿权已评审备案的保有资源储量是否全部进行了有偿处置;二是核查目标采矿权新增资源量的价款(出让收益)缴纳问
2022年9月22日 一、内容简介 本书在内容上包括政策解读、实务指引和案例分析三个部分: 政策解读部分,既包括作者对矿业和土地方面最新政策所做的分析和解读,也包括作者对矿业和土地领域重点问题相关政策文件的梳理和剖析。 实务指引部分,作者聚焦于矿权出让、煤炭资源配置、矿产资源压覆、矿业权
2018年6月7日 因此,在我国现行的权利质押法律体系下,矿业权是不允许质押的。 不过,《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第三款规定:矿业权人可以依照本规定出租、抵押矿业权。 采矿权作为一种以行政许可方式取得的用益物权,如果以转让采矿权来实现抵押权
2015年3月13日 相较于矿业权转让中双方需交纳的税费,股权转让为转让方节省了营业税及附加,为受让方节省了契税、交易手续费等,大大减少了双方的交易成本。 但是,关于“以股权转让方式转让矿业权”的合同效力问题,法律、行政法规及司法解释并未作出明确规定
2021年1月23日 在指导案例123号于红岩与锡林郭勒盟隆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执行监督案案(“于红岩案”)中,公共政策要求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合同自批准之日起生效,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不能故意通过不履行报批义务而逃脱自己的合同义务,法院注意到,“鉴于转让合